金昌企業境外投資備案的政策是什么?
金昌企業境外投資備案的政策是什么?
金昌企業境外投資備案的政策是什么?
金昌企業境外投資備案的政策主要依據國家相關規定以及甘肅省的一些具體要求,以下是相關要點:
權限劃分:
國家發展改革委備案:中方投資額 3 億美元及以上的境外投資項目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備案。
省發展改革委備案:中方投資額 1 億美元至 3 億美元(不含)的境外投資項目由省發展改革委備案。
市發展改革委備案:中方投資額 1 億美元(不含)以下的境外投資項目由投資主體注冊地的金昌市發展改革委備案。投資主體通過提供融資或內保外貸等方式進行境外投資的,也需在發改部門備案。
申報流程及材料提交:
屬國家發展改革委備案管理的,投資主體通過國家發改委全國境外投資備案管理系統直接向國家發展改革委提交項目備案申請相關文件。
屬省發展改革委備案管理的,投資主體應同時在國家發改委全國境外投資備案管理系統和相關政務服務網省發展改革委服務平臺提交項目備案申請,并將對應的紙質申請材料送交省級政務服務中心省發展改革委辦事窗口或寄往省發展改革委。
屬金昌市發展改革委備案管理的,投資主體應通過國家發改委全國境外投資備案管理系統提交項目備案申請,并將對應的紙質申請材料送交金昌市發展改革委。
申報流程方面:
材料提交方面:一般需提交投資主體營業執照或其他證照、境內主體公司的股權架構圖、審計報告等,具體要求可能因項目情況有所不同。
其他相關要求:
企業進行境外投資后,若發生遷移、合并、分立、終止、撤資、撤股、資本變更等事項,應在規定時間內到主管國稅機關報送相關變更信息及有關合同、審批文件等資料。
甘肅省轄區內的企業在境外投資的(企業所得稅由國稅機關主管的企業),應當自境外投資項目被批準之日起 30 日內,到其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辦理登記備案事宜,并附送商務部門或其他主管部門批準其從事境外投資的批準文件(復印件)、境外公司的設立合同、章程及批文(復印件)等資料。
總體而言,金昌企業在進行境外投資備案時,需嚴格遵守國家和地方的相關政策規定,按要求提交申請材料并履行相關手續。建議企業在進行境外投資備案前,詳細咨詢當地的發改、商務、稅務等相關部門,以確保備案工作的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