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寧企業申請中長期外債備案登記的詳細解析
| 更新時間 2024-12-29 08:00:00 價格 請來電詢價 聯系電話 13521830627 聯系手機 13521830627 聯系人 王經理 立即詢價 |
西寧企業申請中長期外債備案登記的詳細解析
西寧企業申請中長期外債備案登記的詳細解析
西寧企業申請中長期外債備案登記的詳細解析
西寧企業申請中長期外債備案登記,需注意以下方面:
一、政策依據
2023年2月10日起,《企業中長期外債審核登記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56號)正式施行,成為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針對企業中長期外債的主要監管規則。
二、申請條件
企業借用外債應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合規經營,具備健全且運行良好的組織機構;
有合理的外債資金需求,用途符合相關規定,資信情況良好,具有償債能力和健全的外債風險防控機制;
企業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近三年不存在貪污、賄賂、侵占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刑事犯罪,或者因涉嫌犯罪或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依法立案調查的情形。
三、“間接借用外債”的界定
“主要經營活動在境內的企業”的界定應遵循實質重于形式的原則,從財務指標、經營情況等方面進行判斷。
如境內企業營業收入、凈利潤、總資產或者凈資產的任一指標占發行人/借款人同期經審計合并財務報表相關數據比例超過50%,且經營活動的主要環節在境內開展或者主要場所位于境內(或者負責經營管理的管理人員多數為中國公民或者經常居住地位于境內的),應按照規定進行申請。
四、申請主體
企業應當由企業控股企業總部(總公司、總行等)向發改委提交申請報告。
但部分常見問題解答中保留了一定的靈活性表述,有待后續市場觀察。此外,vie 等特殊安排項下如何確定境內申請主體的問題尚待進一步澄清。
五、申請材料
相較于以往,辦事指南新增了提供以下文件作為外債審核登記的申請材料的要求:
對于申請境外發行債券的,需提供承銷機構出具的盡職調查報告和真實性承諾函;
專 業機構出具的法律意見和真實性承諾函。
需注意,文件對盡職調查報告和法律意見的形式及內容未作進一步解釋,有待市場實踐。
六、“內保外貸”模式
以“內保外貸”模式開展的外債受發改委規范。境外母公司擬在境外舉借私募債,由境內子公司和孫公司為該貸款提供1年期以上跨境擔保的,需辦理企業外債審核登記。
七、56號令施行前已備案項目
2023年2月10日前根據2044號文取得發改委外債備案登記的中長期外債項目,企業根據2044號文已獲得的發改委外債備案登記依然有效,無需因56號令施行而重新辦理外債審核登記;企業應按照發改委針對外債的有關要求遵守外債風險管理和事中事后監管的有關規定。
八、其他注意事項
企業借用外債信息報送表中,若為中長期貸款,主要承銷商可以寫貸款方。但56號令項下針對中介機構(承銷商)的法律責任是否同樣適用于貸款方,以及在國際銀團貸款交易中,中介機構責任是否同樣適用于擔任牽頭行、安排行、代理行等角色的主體,需市場參與方持續關注。
具體政策可能因地區和行業而有所不同。在實際操作中,企業應充分了解并遵守相關政策規定,確保外債融資活動的合規性和風險的可控性。同時,建議企業密切關注政策動態,并與相關部門保持良好的溝通,以順利完成外債備案登記。
企業申請中長期外債備案登記前,建議詳細了解相關政策和規定,如有疑問,可參考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的《企業中長期外債審核登記管理辦法》及相關配套文件,或咨詢專 業的金融、法律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