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城企業辦理境外投資需要哪些材料?
晉城企業辦理境外投資需要哪些材料?
晉城企業辦理境外投資需要哪些材料?
晉城企業辦理境外投資需要的材料如下:
基礎材料:
申請書:需詳細寫明投資主體情況、境外企業名稱、股權結構、投資金額、經營范圍、經營期限、投資資金來源、投資具體內容等,落款日期為完整遞交材料之日。
《境外投資備案表》:按要求準確填寫相關信息。
境內投資主體營業執照復印件:證明境內投資企業的合法經營身份。
決策文件:
境內投資主體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或出資決議:體現企業內部對境外投資項目的決策過程,決議應明確投資的相關關鍵信息。
項目相關材料:
設立境外子公司前期工作落實情況說明:包括可研報告(含資金使用預算)、投資資金來源情況、投資環境分析評價等,可單獨或合并提交。此材料用于說明項目的可行性以及投資的準備情況。
對外投資設立企業或并購相關章程(或合同、協議):如果是新設企業,需提供擬設立企業的章程;如果是并購項目,需提供并購協議。
其他補充材料:
境外投資真實性承諾書:企業需承諾境外投資項目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屬于并購類對外投資的:除上述材料外,還需提交盡職調查報告、《境外并購事項前期報告表》。
境內投資主體新財務報表:只需提交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及股東權益變動表,用于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
需要注意的是,具體的材料要求可能會根據不同的投資項目類型、投資目的地等因素有所差異。企業在辦理境外投資備案前,建議提前咨詢相關部門或機構,確保準備的材料齊全、準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