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呼和浩特企業申請中長期外債備案登記詳解
| 更新時間 2024-12-28 08:00:00 價格 請來電詢價 聯系電話 13521830627 聯系手機 13521830627 聯系人 王經理 立即詢價 |
2024呼和浩特企業申請中長期外債備案登記詳解
2024呼和浩特企業申請中長期外債備案登記詳解
2024呼和浩特企業申請中長期外債備案登記詳解
呼和浩特企業申請中長期外債備案登記審核的辦理指南如下:
一、申請條件
企業借用外債應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合規經營,具備健全且運行良好的組織機構;
有合理的外債資金需求,用途符合規定(不違反我國法律法規;不威脅、不損害我國國家利益和經濟、信息數據等安全;不違背我國宏觀經濟調控目標;不違反我國有關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不新增地方政府隱性債務;不得用于投機、炒作等行為;除銀行類金融企業外,不得轉借他人,在外債審核登記申請材料中已載明相關情況并獲得批準的除外),資信情況良好,具有償債能力和健全的外債風險防控機制;
企業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近三年不存在貪污、賄賂、侵占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刑事犯罪,或者因涉嫌犯罪或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依法立案調查的情形。
二、申請材料
企業應當由境內控股企業總部(總公司、總行等)向國家發展改革委提交申請報告并附具有關文件,申請報告應當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企業基本情況、存續外債及合規情況;
借用外債必要性、可行性、經濟性和財務可持續性分析;
借用外債方案,包括外債幣種、規模、利率、期限、債務工具類型、擔保或其他增信措施、募集資金用途、資金回流情況及借用外債工作計劃;
外債本息償付計劃及風險防范措施;
企業借用外債真實性承諾函。
申請報告的通用文本以及附件清單可在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的網上申報指南中查看。此外,對于申請境外發行債券的,還需提供承銷機構出具的盡職調查報告和真實性承諾函,以及專 業機構出具的法律意見和真實性承諾函。
三、辦理流程
企業通過國家發展改革委建立的企業外債審核登記管理和服務網絡系統提交申請。如不適宜使用網絡系統,也可使用紙質材料提交;
審核登記機關收到申報材料后,若申請報告或附件不齊全、不符合規定形式或不屬于審核登記機關管理范圍的,將在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企業;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報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
審核登記機關受理后,會在3個月內對符合規定的審核登記申請出具《企業借用外債審核登記證明》;對不符合規定的審核登記申請,出具不予審核登記書面通知,并說明不予審核登記的理由;
受理審核登記申請后,如需企業補充披露、解釋說明、中介機構進一步核查問題的,審核登記機關可出具書面補齊補正通知。自補齊補正通知發出之日起至收到齊備合規的回復文件的時間,不計算在審核登記辦理時限內。未按時反饋書面回復意見的,審核登記機關可終止審核并說明理由;
企業憑《審核登記證明》按規定辦理外匯登記、賬戶開立、資金收付和匯兌、資金使用等相關手續。
四、注意事項
企業應當在借用外債前取得《審核登記證明》,完成審核登記手續。未經審核登記的,不得借用外債。這里的“借用外債前”是指企業在行使外債資金提取權利(境外債券完成交割或商業貸款首 次提款)之前;
《審核登記證明》自出具之日起有效期1年,過期自動失效;
完成外債審核登記后發生擬借用外債幣種或債務工具類型改變、募集資金用途發生重大變化、需要對《審核登記證明》有關內容進行重大調整的其他情形之一且確需調整的,企業應當在有關情形發生前向審核登記機關提出變更申請;
申請審核登記過程中,企業因融資計劃或方案調整等原因,需要撤回審核登記申請的,應及時向審核登記機關提交撤回申請;
企業須對通過網絡系統和線下提交各類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并及時履行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不得有隱瞞、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和重大遺漏;
為企業借用外債提供相關服務的承銷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專 業機構和人員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勤勉盡責,嚴格遵守執業規范和監管規則,按規定和約定履行義務,出具的文件不得有隱瞞、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和重大遺漏,并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責任;
企業應當在借用每筆外債后10個工作日內,通過網絡系統向審核登記機關報送借用外債信息,包括企業主要經營指標和外債借用情況等;在《審核登記證明》有效期屆滿后10個工作日內,報送相應的外債借用情況。這里的“借用外債后”是指企業在行使外債資金提取權利(境外債券完成交割或商業貸款每筆提款)之后。
外債備案登記的具體要求可能會根據政策調整而變化,建議企業在辦理前咨詢當地的發展改革部門或相關專 業 機構,以確保申請順利進行。同時,需注意遵循相關法律法規,如實提供申請材料,并按規定進行信息報送和履行其他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