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與適用范圍:
定義:中長期外債是指債務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外債。鄂爾多斯的企業及其控制的境外企業或分支機構,向境外舉借的中長期外債,需進行備案登記。
適用主體:在中國境內注冊成立的鄂爾多斯企業法人,包括國有企業、民營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等;由鄂爾多斯企業直接或間接控制的境外企業或分支機構也適用。
辦理的必要性:
合規要求:外債備案登記是我國外債管理的重要制度,企業進行外債融資必須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履行備案登記手續,以確保外債規模合理、結構優化、風險可控。
資金跨境流動管理:通過備案登記,國家可以對中長期外債的規模、流向、用途等進行有效監管,維護國家金融安全和經濟穩定。同時,備案登記也是企業辦理外債資金跨境流動相關手續(如開戶、資金入賬、結售匯等)的前提條件。
提升企業信用:合規的外債備案登記有助于提升企業在國際金融市場的信用形象,增強企業的融資能力和競爭力。
申請條件:
企業應具有良好的信用記錄,沒有重大的不良信用事件,如逾期償還銀行貸款、拖欠供應商貨款等。
在某些情況下,企業可能需要達到一定的信用評級要求,需提供相應的信用評級報告作為證明材料。
項目合規性與可行性:外債資金的用途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規定,不得用于國家限制或禁止的行業。對于用于特定項目建設的外債融資,需提供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闡述項目的市場前景、技術可行性、經濟合理性等。
與企業戰略的關聯性:外債資金所涉及的項目應與企業的整體戰略規劃具有關聯性,企業應能清晰闡述外債項目如何融入企業的長期發展戰略。
償債能力要求:企業應具備足夠的償債能力來承擔中長期外債的本息償還,通常通過償債覆蓋率等財務指標衡量,一般要求償債覆蓋率不低于一定比例(如 1.5 - 2 倍)。
合理的資產負債結構:企業的資產負債結構應合理,監管部門可能會設定一個合理的資產負債率上限(如 70% - 80%),企業需確保自身的資產負債率在該范圍內,且資產質量優質。
企業須是依據中國法律合法注冊成立的企業法人,處于正常的存續經營狀態。新設立的企業可能需滿足一定的運營時長要求,如一年以上,以證明其具有基本的經營能力和穩定性。
如果企業所處行業有特殊的監管要求,需要具備相應的行業資質。
辦理流程:
形式審查:政務服務大廳收到申請材料后,窗口工作人員會對申請材料進行形式審查,主要檢查材料是否齊全、格式是否符合要求等。審查合格的予以接收。
復審與受理:承辦司局收到申請材料后,會對申請材料進行復審,審查合格的予以受理。審核登記機關自受理之日起,通常會在 3 個月內對申請進行審核,并出具審核結果。對于需要補充材料的,會及時通知企業進行補充。
現場核查(如有需要):對于重大或復雜的外債項目,相關部門可能會進行實地現場核查,企業應積極配合。
紙質材料提交:企業完成線上填報后,需將紙質版材料報送至指定的政務服務大廳。建議在提交時附上網上申報的受理編號,并確保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
郵寄提交(可選):如果企業不便現場提交,也可通過郵寄方式將紙質材料寄送至相關部門,但需注意郵寄的材料能夠及時、安全地送達。
企業基本情況材料:包括企業營業執照、公司章程以及企業內部決議文件等,用于證明企業的合法身份和內部決策程序。
財務相關材料:提供企業近三年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包含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等,以評估企業的財務狀況和償債能力。
融資計劃材料:詳細說明外債的用途、規模、期限、利率等,以及資金回流計劃和還款計劃。如果外債用于特定項目,還需提供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文件等。
還款能力證明材料:如銀行出具的授信額度證明、擔保函等,用以證明企業具備償還外債的能力。
其他補充材料:根據具體情況,可能還需要提供境外合作方信息、環保批復(若涉及相關項目)、行業主管部門意見等其他輔助材料。
準備備案材料:
線上注冊及申報:自 2020 年 11 月 1 日起,企業需進入國家發展改革委門戶網站 “政務服務” 頻道或指定的網絡系統進行注冊和登錄,按照系統要求,完整、準確、如實地填報相關信息,并上傳準備好的備案材料。
提交申請:
審核與反饋:
取得備案證明:若企業的備案申請獲得批準,相關部門將出具備案證明,如《企業借用外債備案登記證明》。
后續管理:
企業在獲得備案后,需按照規定定期向相關部門報告外債資金使用情況、還款進度等,并及時處理可能出現的風險問題。
企業應嚴格按照備案登記證明中注明的用途使用資金,不得擅自改變資金用途。如確需變更資金用途,應提前向原備案登記部門申請辦理變更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