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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公司新聞
      信陽企業申請中長期外債備案登記的詳細解析
      發布時間: 2024-08-22 10:42 更新時間: 2025-01-01 08:00

      信陽企業申請中長期外債備案登記的詳細解析




      信陽企業申請中長期外債備案登記,需依據《企業中長期外債審核登記管理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 2023 年第 56 號令)相關規定進行,以下為您詳細解析:


      一、申請主體


      企業中長期外債審核登記的申請主體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企業及其控制的境外企業或分支機構,其中境外企業不得作為申請主體。“控制” 是指直接或間接擁有企業半數以上表決權,或雖不擁有半數以上表決權,但能夠支配企業的經營、財務、人事、技術等重要事項 。


      二、申請條件


      企業借用外債應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


      合法合規經營: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合規經營,具備健全且運行良好的組織機構。

      合理資金需求與用途:有合理的外債資金需求,用途符合規定,資信情況良好,具有償債能力和健全的外債風險防控機制。

      無相關刑事犯罪或違法違規行為:企業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近三年不存在貪污、賄賂、侵占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刑事犯罪,或者因涉嫌犯罪或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依法立案調查的情形。


      三、申請材料


      申請報告:主要包括企業基本情況、存續外債及合規情況;借用外債必要性、可行性、經濟性和財務可持續性分析;借用外債方案,包括外債幣種、規模、利率、期限、債務工具類型、擔保或其他增信措施、募集資金用途、資金回流情況及借用外債工作計劃;外債本息償付計劃及風險防范措施;企業借用外債真實性承諾函 。

      附件:申請報告的通用文本以及附件清單由審核登記機關發布,可能包含企業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副本、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如有)、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等)、公司章程、相關合同或協議(如貸款協議、債券發行協議等)、可行性研究報告(如有)、關于外債資金用途的說明材料、擔保或增信措施的相關文件(如有)等,具體要求可參考審核登記機關發布的指南。


      四、申請流程


      提交申請:企業應當由境內控股企業總部(總公司、總行等)向國家發展改革委提交申請報告并附具有關文件。申請材料需一式三份,以企業信頭紙打印,并加蓋公章。目前企業既可以通過網絡系統申請外債審核登記、報告有關信息等,也可以使用紙質材料提交(不適宜使用網絡系統的事項)。網上申報指南由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 。

      材料審核:

      受理:審核登記機關收到申報材料后,在 5 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企業申請報告或附件是否齊全、符合規定形式以及是否屬于審核登記機關管理范圍。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報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審核登記機關受理或不予受理,都應當通過網絡系統告知企業。企業需要受理或不予受理憑證的,可以通過網絡系統自行打印或要求審核登記機關出具。

      審核與決定:審核登記機關在受理之日起 3 個月內,對符合規定的審核登記申請,出具《審核登記證明》;對不符合規定的審核登記申請,出具不予審核登記書面通知,并說明不予審核登記的理由。受理審核登記申請后,如需企業補充披露、解釋說明、中介機構進一步核查問題的,審核登記機關可出具書面補齊補正通知。自補齊補正通知發出之日起至收到齊備合規的回復文件的時間,不計算在審核登記辦理時限內。未按時反饋書面回復意見的,審核登記機關可終止審核并說明理由。

      變更申請(如有需要):完成外債審核登記后發生擬借用外債幣種或債務工具類型改變、募集資金用途發生重大變化、需要對《審核登記證明》有關內容進行重大調整的其他情形之一且確需調整的,企業應當在有關情形發生前向審核登記機關提出變更申請。審核登記機關應當在受理變更申請之日起 20 個工作日內,對理由充分的申請作出同意變更的書面決定;對理由不充分的申請,出具不予同意變更的書面通知,并說明理由。企業根據審核登記機關要求補充披露、解釋說明、中介機構進一步核查問題的時間不計算在內 。

      撤回申請(如有需要):申請審核登記過程中,企業因融資計劃或方案調整等原因,需要撤回審核登記申請的,應及時向審核登記機關提交撤回申請 


      五、審核登記證明的有效期與使用


      《審核登記證明》自出具之日起有效期 1 年,過期自動失效。企業憑《審核登記證明》按規定辦理外匯登記、賬戶開立、資金收付和匯兌、資金使用等相關手續。對于屬于本辦法管理范圍但未取得《審核登記證明》的企業,相關部門不予辦理有關手續,金融機構不予辦理有關業務 。


      六、事中事后監管


      信息報送:企業應當在借用每筆外債后 10 個工作日內,通過網絡系統向審核登記機關報送借用外債信息,包括企業主要經營指標和外債借用情況等;在《審核登記證明》有效期屆滿后 10 個工作日內,報送相應的外債借用情況 。

      監督檢查:國家發展改革委將加強對企業境外發債事中事后管理的措施,包括對企業借用外債情況進行抽查(重點核查企業外債額度使用率、外債資金是否按要求募集使用、借用外債信息是否按規定及時報送等),對企業外債募集資金投向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督促企業做好償還本息準備等 。


      信陽企業申請中長期外債備案登記時,應嚴格按照相關規定要求準備材料、履行程序,確保申請的順利進行。同時,要注意外債資金的合理使用和風險防控,配合做好事中事后監管工作。具體辦理流程和要求可能會根據國家政策和實際情況有所調整,建議企業及時關注國家發展改革委的相關通知和政策動態,或咨詢當地相關部門,以獲取新、準確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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